公司叫您去开个会,递给您一封信,让您当场签字,还说「今天签就多给两周」。这是我们每周都会接到的电话。
先别签。绝大多数遣散协议给出的都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,而在普通法下,您很可能有权拿到多得多。一旦签字,通常无法反悔。
Shim Law(沈氏律师事务所)为讲普通话的客户提供全程中文的雇佣法服务。无论您是刚被解雇、正在考虑辞职,还是收到了一份不确定该不该签的合同,我们都可以先用中文帮您把情况理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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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尔伯塔省的解雇补偿有两层。公司通常只跟您说第一层。
《雇佣标准法》(Employment Standards Code) 规定的最低通知期如下。雇主可以选择提前通知、支付代通知金,或者两者结合。
连续工作年限 | 法定最低通知期 |
|---|---|
90 天以上,不足 2 年 | 1 周 |
2 年至不足 4 年 | 2 周 |
4 年至不足 6 年 | 4 周 |
6 年至不足 8 年 | 5 周 |
8 年至不足 10 年 | 6 周 |
满 10 年及以上 | 8 周 |
(工作未满 90 天,或者因严重过错被「有理由解雇」(just cause) 的情况,雇主可以不给通知。需要说明的是,「有理由解雇」的法律门槛很高,公司说有理由,不等于法律上成立。)
上面那张表是下限,不是上限
除非您的雇佣合同里有一条有效且写得清清楚楚的终止条款,否则在普通法下,您有权获得「合理通知期」的补偿。法院会综合考虑您的年龄、职位高低、服务年限,以及在市场上重新找到同等工作的难易程度。
举例来说,一位工作八年的中层管理者,法定标准是 6 周;在普通法下,这类案件的合理通知期常常以数月计。每个案子都不一样,没有公式可以套,但差距之大值得您在签字之前先问一句。
很多合同里的终止条款其实是无效的。如果条款写得含糊,或者给出的低于法定最低标准,法院可能整条不予采纳,您就回到普通法的标准。这是我们审阅合同时最先看的地方。
一个重要前提:您有减损义务(duty to mitigate)。被解雇后,您需要合理地去找类似的工作,并保留投递记录。这不影响您索赔的权利,但会影响金额。找到新工作也不代表白忙一场,这一点请先问过律师再下结论。
这在法律上叫「建设性解雇」(constructive dismissal)。如果雇主单方面对雇佣条件作出根本性的不利改变,法律上可能视同解雇,即使没有人正式辞退您。常见情形包括:
请不要先辞职再来问
这是这一节最重要的一句话。建设性解雇的成立有严格的条件,而且您的反应方式和时间点会直接影响结果。如果您在变动发生后长时间继续照常工作、没有提出异议,法律上可能被视为已经接受了新条件;反过来,贸然辞职又可能被认定为自愿离职,什么都拿不到。
正确的做法是:在做任何决定之前先咨询,由律师告诉您应该怎么表态、说什么、以及什么时候说。
如果您持有与特定雇主绑定的工作许可,解雇不只是一份收入的问题,它同时直接影响您的在加身份。
这类客户常常陷入一个两难:担心追讨补偿会「得罪雇主」,影响将来的移民申请或雇主的配合。我们理解这种顾虑,但请注意,雇佣法上的权利和移民身份上的补救各有各的时限,两条线的处理顺序会直接影响最终结果。先做哪一件、怎么表述、什么时候提出,都是可以设计的。
另外提醒一句:临时外国工人同样受阿尔伯塔省《雇佣标准法》保护。最低工资、加班费、假期、通知期这些规定,不因为您持工签而降低。招聘中介或雇主收取不合法的费用、扣押证件、或以身份相要挟,都是可以处理的问题。
这些是雇佣标准的基本保障,任何合同都不能约定低于这个水平。
项目 | 阿尔伯塔省的规定 |
|---|---|
最低工资 | 一般员工每小时 15 加元。未满 18 岁的学生在特定条件下适用每小时 13 加元。 |
加班 | 「8/44 规则」:每日超过 8 小时或每周超过 44 小时,以产生加班时数较多者为准。加班费为正常工资的 1.5 倍,也可以书面约定以调休方式处理。 |
加班的例外 | 经理、主管、部分专业人士(如律师、会计师、工程师)以及某些销售岗位不适用加班规定。部分行业另有不同的门槛。 |
带薪假期 | 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年假与假期工资,法定节假日另有规定。 |
如果公司长期让您「自愿加班」、把您归类为「经理」却不给相应职权、或者把本应是员工的岗位包装成「独立承包商」以规避这些规定,这些做法在法律上都是可以挑战的。判断标准看的是实质,不是合同上写的名称。
阿尔伯塔省《人权法》(Alberta Human Rights Act) 禁止基于若干受保护理由的歧视,其中与新移民和华人雇员关系最密切的包括:种族、肤色、祖裔、原籍地、宗教信仰、年龄、性别、身体或精神残疾、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。
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是:因为口音或原籍被排除在晋升之外、怀孕或休产假之后岗位被取消、因为需要照顾家人而被区别对待、或者持续的言语羞辱被当成「玩笑」。
人权投诉有独立的时限,而且与不当解雇的索赔是两条不同的路径,有时可以并行,有时必须选择。走哪一条更有利,需要根据您的具体目标(要赔偿、要复职、还是要一个说法)来决定。
我们也为雇主提供服务,包括很多华人经营的餐饮、零售、贸易和专业服务企业。常见需求:
请注意,我们不能同时代表同一纠纷中的雇主和雇员。如果对方已经委托了我们,我们会告知并为您介绍其他律师。
认识为您服务的律师
林載道律师 Kuinton Lam 诉讼律师 | 普通话 · 广东话 · 英语
林律师能以普通话和广东话与客户直接沟通,主要处理家庭法、刑事法与诉讼案件。
Q:公司给了我一份遣散协议,说三天内签,我该怎么办?
A:不要在期限压力下签字。这类期限通常是谈判技巧。请先把雇佣合同、解雇信和工资记录收齐,尽快找律师看一眼。审阅的成本远低于您可能少拿的金额。
Q:我在公司做了八年,公司只给六周,合理吗?
A:六周是法定最低标准。除非您的合同里有一条有效的终止条款把您限制在这个水平,否则在普通法下,八年服务的合理通知期通常远高于此。具体金额取决于您的年龄、职位和再就业难度,需要看过文件才能判断。
Q:我是持工签的,被解雇了会不会影响身份?
A:会有直接影响,尤其是与特定雇主绑定的工作许可。雇佣法上的追偿和移民身份上的补救各有时限,必须一起规划。请尽早咨询,不要等到许可快到期才处理。
Q:公司把我调去很远的地方上班,还降了薪,我可以直接辞职吗?
A:请先不要辞职。这可能构成建设性解雇,但成立有严格条件,而且您的反应方式和时间点会决定结果。贸然辞职可能被认定为自愿离职。请在做任何决定之前先咨询。
Q:我拿的是固定月薪,公司说这样就没有加班费,对吗?
A:不一定。是否有加班费看的是您的实际职责,而不是薪酬形式或职位名称。经理、主管和部分专业人士确实不适用加班规定,但公司不能仅仅通过给一个「主管」头衔就免除加班费义务。
Q:被解雇后我很快找到了新工作,还能索赔吗?
A:通常还可以,但金额会受影响。您有减损义务,也就是需要合理地去找类似的工作。找到新工作会减少损失的计算,但未必归零,尤其是新工作的薪酬明显较低的情况。请保留您的求职记录。
Q:公司说我是「独立承包商」,不是员工,我就没有权利了吗?
A:不一定。法律看的是实质关系,包括谁控制工作方式、谁承担盈亏风险、工具由谁提供、是否只为这一家工作等。很多被称作承包商的人在法律上其实是员工,享有通知期和雇佣标准的全部保护。
Q:因为我的口音和背景,晋升一直轮不到我,这算歧视吗?
A:原籍地、祖裔和种族都是《人权法》下的受保护理由。是否构成歧视要看具体证据,包括晋升的实际标准、比较对象和相关的言论记录。人权投诉有独立的时限,请尽早咨询。
近期我们发现不法分子利用我所名称以及良好声誉在加拿大,亚洲,特别在香港地区和中国大陆地区,以我司雇员或代理机构进行欺诈活动,获取非法个人利益。除了在我们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律师和移民顾问(照片在我们的网站上)以外,Shim Law 在世界任何其它地区均没有雇佣法律或非法律代表,也未与他们合作。
如果有人自称代表 Shim Law 向您收取任何款项,请先致电 403-476-2011 与我们核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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